教育部96學年度「春暉專案」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9671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41號令修正公布「菸害防制法」。

二、中華民國9671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21號令修正公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三、中華民國9279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21930號令修正公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四、中華民國92528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96700號令制定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五、中華民國9126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09100025070號令制定公布「學校衛生法」。
六、中華民國95717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50030440號令修正發布「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七、中華民國9319法務部法令字第0930800114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30077560號令、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管字第0930000337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
八、中華民國881027行政院衛生署(88)衛署保字第88067048號令修正發布「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
九、中華民國87218行政院衛生署(87)衛署保字第87007081號令訂定發布「戒菸教育實施辦法」。

貳、目的:

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消除菸害、拒絕酗酒、禁止嚼食檳榔及推動愛滋病防治教育,維護學生健康,促進身心正常發展。

參、實施對象: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及行政人員等。

肆、策略及目標(三級預防)

一、一級預防(教育宣導)

  ()策略: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目標:健康學習、適性發展、拒絕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等偏差行為並預防愛滋感染。

二、二級預防(清查輔導)

  ()策略:發現行為偏差學生,實施介入輔導方案。

  ()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預防有害物質成癮,避免危害擴大

三、三級預防(矯正戒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