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96年度春暉專案宣導才藝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嘉義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960102嘉校輔字第0960100001號書函訂頒「96年度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實施計畫」。

二、教育部嘉義縣聯絡處960926嘉縣軍字第0960200030號書函訂頒「96年辦理春暉專案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落實校園「春暉專案」工作之推動,有效防治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愛滋病」、拒絕「菸害」、「不酗酒」、拒嚼食「檳榔」等,以維學生健康,為國家培育優秀青年。

參、活動主題:健康新主張,讓我們一起向毒品及愛滋病說不!

肆、活動構想:12月份為「關懷愛滋宣導月()」活動,校外會與嘉義縣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藉由舉辦「海報設計、四格漫畫、反毒心得寫作」等靜態才藝創作及歌唱、話劇、舞蹈等動態才藝競賽活動,藉此帶動全縣青少年熱情參與,期以掀起拒毒、關懷愛滋活動高潮。

伍、實施對象:嘉義縣(以下簡稱本縣)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學生。

陸、指導單位:

一、教育部

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三、嘉義縣政府

柒、主辦單位:

一、嘉義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二、嘉義縣政府教育局

捌、協辦單位:

一、嘉義縣衛生局

二、嘉義縣警察局少年隊

三、朴子國際獅子會

玖、承辦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拾、實施方式:

一、靜態才藝創作比賽:

()比賽項目及參加對象:

1、海報設計:本縣各高中職校、國中、國小學校學生。

2、四格漫畫:本縣各高中職校、國中學校學生。

3、反毒心得寫作:本縣各高中職校、國中、國小學校學生。

()由各校辦理校內初賽,進行各項春暉專案宣導,並遴選最優作品1則,於961122(星期四)前高中職校學生作品送校外會張光勳助理彙整,國中暨國小學生作品送縣立太保國民小學輔導室彙整,由校外會及教育局共同邀請專業評審評選,得獎作品併動態才藝競賽當日頒獎,並安排於動態才藝競賽會場當天(96124)陳列在東石高中禮堂內週邊展覽,動態才藝競賽後陳列縣政府一樓川堂作品陳列區以擴大各界宣教層面。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著作,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得獎人之作品授權校外會作為「春暉專案教育」宣導之用。

()海報設計、四格漫畫創作及反毒心得寫作比賽,參選作品規格如下,另請於作品背面右下方黏貼參賽者作品主題、學校、班級、指導老師、姓名【如附件1】:

1、海報設計規格:每人參與評分作品以乙件為限,國小學生作品一律以四開(39*54㎝)為紙張規格,國中及高中職校學生之作品一律以對開(76*52cm)為紙張規格,不符規定不予評審,每校遴選最優作品1幅,每幅創作人數不超過2人。

2、四格漫畫規格:以「A4」為紙張規格,紙張版面採直向,四格排列方式由上至下,每格長12cm、高6.5cm,格與格間距0.5cm,黑白,彩色不限,畫法不拘,要清晰,自繪框框【格式如附件2】,不符規定不予評審,每校遴選最優作品1幅,每幅創作人數限1

3、反毒心得寫作規格:請依據教育部951226台軍字第0950190637號函頒『落實播放法務部製作之「毒害一生」反毒宣導影片,執行情形督導補充規定』,各級學校師生收視法務部製作「毒害一生」、「拒毒抗愛滋」或「2006反毒宣傳影片 ~ 毒品防治 全國動起來 ~(7支反毒短片)」宣導影片後,撰寫反毒心得報告,以「600字稿紙」為寫作紙張規格,國中、高中職校學生寫作字數限制5001000字,國小學生寫作字數限制300500,每校遴選最優心得寫作1則。

二、動態才藝競賽活動程序如附件3

()參加對象:本縣各高中職校、國中學校學生。

()報名時間:961115(週五)下午五時截止報名。

()比賽日期:96124(週二)上午820分報到完畢。

()比賽地點:國立東石高級中學樓大禮堂。

()比賽組別及才藝類型:

1、A (國中組):歌唱、話劇、舞蹈等才藝表演為主。

2、B (高中職組):歌唱、話劇、舞蹈等才藝表演為主。

()比賽規則:

1、表演內容:表演型態不拘,特別鼓勵有創意的表演,結合春暉專案宣導活動主題呈現。

2、表演人數:3人以上組隊。

3、評比配分:100%【格式如附件4

()創意:20%表演型態不拘。

()主題:40%以『春暉專案教育』為主題。

()技巧:20%。

()造型:10%。

()團體默契:10%。

()時間:6分鐘以內,每逾30秒扣平均評審分數的總分1分,表演時間逾8分鐘仍再表演者視同棄權不予給分。

()比賽一般規定:

1、表演內容與呈現精神應與「春暉專案」宣導主題相結合,表演時間以6分鐘以內為限。

2、競賽當日並實施「春暉專案宣導」現場之有獎徵答活動。

3、參賽人員表演使用之道具、樂器或伴唱卡帶、CD請自行準備。

4、所有參賽隊伍,請於比賽當天上午820分準時前往比賽地點(東石高中大禮堂)報到。

5、高中職校隊伍由校外會先召集各校教官抽籤表演順序,各國中由教育局於961119併召開友善校園研習會議時,召集參賽學校代表,先行抽籤表演順序。

6、動態才藝競賽報名表【格式如附件5】請各學校於1115(星期五)下班前,傳真至校外會05-3794372彙整。

7、請學校給予參賽學生及領隊老師(教官)公(差)假。

8、高中職校及國中派出乙隊為原則(含進修學校)。

拾壹、獎勵:

一、靜態才藝創作比賽:

()高中職校:

1、海報設計、四格漫畫、反毒心得寫作:各項優勝作品取前3名,頒發縣長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劵500元,以資鼓勵。

2、各項優勝作品另取佳作1名:頒發縣長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國中組:

1、海報設計、四格漫畫:各項優勝作品取前3名,頒發縣長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劵500元,以資鼓勵。

2、反毒心得寫作:優勝作品取前7名,頒發縣長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劵500元,以資鼓勵。

3、各項優勝作品另取佳作1名:頒發縣長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國小組:

1、海報設計優勝作品取前3名,頒發縣長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劵500元,以資鼓勵。

2、反毒心得寫作:優勝作品取前15名,頒發縣長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劵500元,以資鼓勵。

3、各項優勝作品另取佳作3名:頒發縣長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二、動態才藝創作競賽:

()A組及B組第1名:分別頒發團體獎牌乙面、圖書禮卷3仟元,另參與個人頒予縣長獎狀乙張。

()A組及B組第2名:分別頒發團體獎牌乙面、圖書禮卷2仟元,另參與個人頒予縣長獎狀乙張。

()A組及B組第3名:分別頒發團體獎牌乙面、圖書禮卷1仟元,另參與個人頒予縣長獎狀乙張。

三、凡指導學生參加靜態才藝競賽作品獲得名次或佳作,及動態才藝競賽獲得名次指導老師,由教育局(學管課)製作頒予縣長獎狀

拾貳、其它:

一、反毒心得寫作獲獎作品,由各校先行製作電子檔後,於961210日前e-mail至教育局學管課schman@mail.cyc.edu.tw轉交蔡秀青輔導員彙整後,製作反毒心得寫作文集,逕交各級學校於辦理春暉專案教育時運用。

二、反毒影片可至教育部軍訓處\春暉專案\資源下載\反毒影片(http://140.111.1.169/mildata/white/index.htm?open)下載收視。

拾參、活動經費:由教育局、校外會(教育部嘉義縣聯絡處)相關經費項下支付。

拾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補充之。

      校外會聯絡人:張光勳教官、電話05-370488505-3794373

   教育局聯絡人:蔡秀青老師、電話05-3620123469


附件1

 
 


作品主題

 

學校

 

指導老師

 

班級

 

學生姓名

 


 

 

 

 


12cm

 

附件2

 

 

 

 

6.5cm
0.5cm